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02月01日 10:21:00
来源:
石榴云/新疆日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祖木热提·吾布力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心聚力、接续奋斗,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作出人大贡献。
[责任编辑:漆月]